关于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恢复排期的通知
为满足各单位及委托人的司法鉴定业务需求,本中心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从即日起恢复排期。本中心法医精神病鉴定室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本中心精神鉴定类别为精神状态鉴定;民事行为能力鉴定;精神损伤类鉴定(含伤残程度、护理依赖、三期、劳动能力鉴定等)。
二、精神鉴定预约时间约为1个月。
三、被鉴定人为交通事故受伤病人,需评定伤残程度的,需做好以下准备:
(一)做好资料准备
1、必须提供委托方、被鉴定人、陪同鉴定人员的身份资料复印件及原件(原件检查过后会当场退还)。
家属委托的必须提供家属和与被鉴定人的关系证明(如结婚证、户口本、居委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)。
2、必须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。
3、必须提供受伤后的住院病历(入院记录、出院记录、辅助检查片子及检查报告、护理记录、脑电图、韦氏智力记忆检查)。提供近期的颅脑复查CT及报告单。
4、提供关于受伤前、后的日常生活情况、工作状态的旁证材料(由两名以上邻居、村委提供)。
(二)做好人员准备
1、由法院委托的,办案人员需陪同被鉴定人到达鉴定现场。
2、由个人委托的,委托人应为监护人或配偶、近亲属,而被鉴定人本人不能为委托人。
四、需鉴定民事行为能力的,需做好以下准备:
(一)做好资料准备
1、必须提供委托方、被鉴定人、陪同鉴定人员的身份资料复印件及原件(原件检查过后会当场退还)。
家属委托的必须提供家属和与被鉴定人的关系证明(如结婚证、户口本、居委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)。
2、提供既往精神科就诊病历、常规体检报告、脑电图检查、颅脑CT(精神状态拟正常的必须做)。注意,必须提供最近一次的住院病历。
3、提供关于目前的日常生活、工作状态的旁证材料(由两名以上旁证人员提供)。
(二)做好人员准备
1、由法院委托的,办案人员需陪同被鉴定人到达鉴定现场。
2、由个人委托的,委托人应为监护人或配偶、近亲属,而被鉴定人本人不能为委托人。
3、案情涉及立遗嘱的,且当事人有多个子女的,建议均到场并签署在场人。
五、鉴定地点
暨南大学司法鉴定科研室(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(华侨医院)五号楼2楼),必要时可安排出诊。
六、如有咨询或预约,请致电业务联系电话
免费咨询热线:4008513280
特此通知,感谢社会各界朋友们一直以来对我中心的关心和支持!
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
2023年7月7日